文/林枫
鲁迅的杂文是很出名的。这不,我从藏书楼给我借来了鲁迅的《呐喊》和《朝花夕拾》的合集。《呐喊》我之前却是看过里面的几篇文章,至于《朝花夕拾》嘛,我到还真没看过。
鲁迅的杂文给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——难明。好比他在杂文中的“伊”,就已让我揣摩不透了。后来,我按照所呈现过“伊”的文段,联系上下文,在应用上我的伶俐才干,猜出这个“伊”的意思应当是“她”。然后我去问我妈,以验证我的料想。呵呵,还真给我猜对了,“伊”的意思公然是“她”。唉,这也怪不了鲁迅,谁让那时辰还没有正统的白话文呢?
鲁迅的杂文给我的第二个感受就是——鲁迅甚么题材的文章都能写。从最通俗的故事类文章,例如《白光》、《药》还有比力出名的《阿Q正传》,到纪事类的《一件小事》、《头发的故事》,再到回想类的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、《藤野师长教师》,林林总总。不外这些文章年夜部门都有一个配合点,那就是经由过程写一件工作或故事,来报复或嘲讽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或风气,其实不是这是一件工作那末简单。
鲁迅的文章,正如他所说的那样:“我感觉学医并不是一件紧要事,凡是愚弱的国平易近,即便体魄若何健旺,若何茁壮,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。”
